18號,集團公司張松主席在“一帶一路”項目部主持召開了建筑公司中層及管理層例會。
會上,張主席首先強調了:2020年4月18日管理層例會選擇在項目上召開的意義在于公司員工要了解現場、清楚現場,
要求在處理完辦公室事務后應多到項目,深入項目。
要求建筑公司總經理張斗魁每周于溫江混改公司上班2天,其余無特殊情況下均在項目辦公。
其次,張松主席要求就各公司、各項目、各工作現階段推進中的問題進行通報,如下。
一、溫江混改公司 何英偉
1、溫江項目在管理上要且已經加強管理,對生產上已發通知書。
2、現建設路施工單位不愿繼續施工。
公司總經理張斗魁回復:對該單位發函件告知其嚴重性,重新組織單位。
二、溫江混改公司 謝富良
1、經過主席的帶隊檢查,現階段溫江項目有所改進。對施工單位已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到具體時間節點對其進行復查。
2、要且已經加強對工程部、監理單位的管理。
三、建筑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羅叢建
(一)“達州項目”:
1、財評工作:已我方意思表達出具紙質報告,涉及到后期增資部分的協調。
2、兩評一案已過會,本月底完成缺口性補助轉段。
3、“二次裝修”已提出樣板間建設報上級單位,相關單位同意先進行樣板建設。
4、項目需增加安全工程師一名。
張松主席回復:由胡文章等人員推薦,羅總面試復核決定。同時要求:“蒲江項目”、“歐拉項目”復工按標化工地進行,
“蒲江學校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增加創標條款。
常務副總羅叢建補充:合同明確其創市級安全標化工地及增加質量、安全體驗設施。
5、擬在本次會后要求主席參加幕墻、門窗、電梯專業分包合同的談判。
張松主席回復:合同部、成控部、財務、各領導參加,確定后及時上報。
同時要求增加合同條款:簽訂合同者若不按時進場視其為違約,不退已交保證金,合同作廢,我方無責。可直接組織其他單位進場。
(二)“歐拉項目”:4月10日已向發服局遞交停工申請,現安監局已于4月17日終止安監施工。
(三)“蒲江西河河濱景觀項目”:
1、成都市水務局進行第二次調查通報,對青蒲公司及我司發出警告協議處罰書:要求后期施工須服從水務局管理。
2、據現起步段施工進度,下周需約10萬工程款進行預制框格施工。
張松主席回復:所需款項按公司程序上報、簽批。
3、安全文明施工費簽批至業主單位的董事長處,需對接。
張松主席回復:袁總已對接催促,據現投標等實際情況暫緩幾天,最遲下周協調。
(四)其他補充:
1、通報了現公司房建類市場信用排名情況。盡快上交生態移民項目稅收,以提高排名。
2、建議推進企業取費升級開展工作,先按以前標準梳理要點。
張松主席回復:先升級至中等水平。
四、建筑公司總經理 張斗魁
(一)“文柏大道項目”:
1、有續進行中,下周三進行彎沉實驗后攤鋪油面施工。
2、下周邀請常務副總參加評審會,會后處理認質認價等工作。
(二)“一帶一路玻幕及總坪項目”:軟石樣板“工投”單位已確定,玻璃樣板其告知咨詢造價站,該調價則調價。
張松主席回復:副總經理謝茂勝梳理包含“宏得”、“建工”項目現存在問題,書面蓋章上報甲方。
(三)溫江混改項目:
1、下周一上級領導集中組織會議解決落實全部樹木移栽問題。
2、已同“環美公司”進行約談,其愿意同李政翰配合。
3、“李小波”方表示無資金來源,不愿繼續施工。
張松主席回復:對方須簽訂書面確認文件。
五、建筑公司副總經理 張孔
采用墊資方式談判文柏大道項目的球墨鑄鐵井蓋(約20萬),單位不接受,本月25日左右需進場使用。
張松主席回復:采用現金支付方式至少約談5家以上單位確定。
六、成控部部長 肖群英
1、文柏大道項目需確定量、價上浮標準。
張松主席回復:總經理、常務副總、葉大勇開專題會進行,且4月底核算出成本、利潤收益等數據。
2、合同約定內、外調價部分均已上報,對于約定外調價部分,需補充協議或其他資料等完善。
3、監理、業主的簽證簽字手續需領導協調。
建筑公司總經理張斗魁回復:下周評審會后開展。
公司主席張松總結發言:
1、對于“文安建筑”公司遺留房產,公司執行董事長張偉及法務合約部唐青青在于公于私層面上繼續溝通。
2、“永豐家園”項目款項必須4月份完成。
3、組織召開會議的根本是解決問題,大家要及時反應方能及時處理,反應問題及工作匯報盡量采用文字,盡可能少使用語音。
4、正知正覺正悟,要干一行、愛一行,安全生產須隨時提高警惕。
安全是基礎,質量是保證,文明是形象,成本是企業生產的關鍵和根本。
5、要注重和加強項目現場的平面布置,規范工期安排、材料計劃,對歐拉項目所用鋼材進行復利計算。
6、與智者為伍,與良善者同行,心懷蒼生,大愛無疆。
未來,不是窮人的天下,也不是富人的天下,而是一群志同道合,敢為人先,正直,正念,正能量人的天下。誰的福報越多,誰攜帶的正能量越大。